近日,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《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(升級)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2024年2月1日起在廣東省推行以公共信用信息報告(無違法違規證明版)代替38個領域無違法違規證明,進一步便利省內企事業單位、社保組織、個體工商戶等信用主體經營活動。2023年12月31日前省直和中直駐粵有關單位完成相關監管信息的核查歸集工作,依托省數據資源“一網共享”平臺與信用廣東平臺實時交換共享。2024年1月31日前省發展改革委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報告(無違法違規證明版)查詢模塊系統升級,實施信用報告代替相關無違法違規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