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良好企業保護消費者利益社會責任導則》等法律規定,自治區消費維權工作領導小組在全疆范圍內繼續開展2017年度至2018年度爭創“消費維權誠信單位”活動。
昨天,記者從自治區消費者協會獲悉,全疆包括生產、經營生活消費品的企業、商場、超市以及金融、保險、運輸、通信、旅游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暖等多個行業和單位在內的近300家單位和企業,申報參加了爭創自治區“消費維權誠信單位”活動。在企業自愿申報,各級消費者協會逐級審查上報,各級消費維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消費者協會審核后,現有200家單位已經在新疆消費維權網絡平臺(www.xjxfwq.com)向社會公示。
社會公示期滿無異議后,將在今年“3·15”期間向社會正式公布,并且授予牌匾。屆時,消費者也可以登錄新疆消費維權網絡平臺(www.xjxfwq.com)對“消費維權誠信單位”進行監督。